

晨光乳业2018第三届“深圳杯”业余足球联赛
关于总决赛成年组更换球员细则
一、球员参赛资格
1、运动员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或在深圳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业余运动员。
2、2016-2018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及梯队的球员,2016-2017、2017-2018、2018-2019赛季的五超、五甲联赛的球员,不具备本赛事成年组参赛资格。
3、中国籍运动员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深圳市二代居住证或军官证;其他运动员提供港澳台证件或护照及在深居住、工作证明。
4、因违反赛场纪律受到各级体育部门或项目委员会处罚仍在停赛期间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5、运动员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组委会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出现意外事故由本人及队伍负责。参赛队伍必须保证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免遭此类诉讼或承担责任。
二、球员更换细则
1、允许更换三名队员,在符合参赛资格的前提下,可以是分区赛已被淘汰球队的球员;服装颜色和后背印制物必须与现球队一致;
2、参加成年组总决赛的队伍可以在总决赛开赛前补报或更换3名符合资格的运动员,补报或更换后运动员人数不超过15人。更换球员后,球队非深圳工作或居住的中国籍运动员不得超过3人;
3、如更换的球员在本届比赛有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或红牌停赛,要继续执行到总决赛阶段;
4、更换球员的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6-18号;
5、请仔细检查原队伍服装,如需增加比赛服或守门员服,需提前向组委会申请购买;装备合格才具备上场资格;
6、在比赛进行前,若未能经过组委会批准,未按照赛程标示的深浅颜色着装参赛,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调整的,按规程有关条款处理,并扣除保证金1000元;
7、以上规定一切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