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条约
2020年彭州市第七届机关事业单位八人制足球赛 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中共彭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彭州市总工会 彭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彭州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彭州市足球协会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月29日 地点:彭州市圣力凯体育运动中心 彭州市升平昌衡足球场 四、参赛单位:各镇(街道)、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五、竞赛项目:男子足球(8人制)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含教练)。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 2.参赛球队需在“绿茵岁月”APP上完成球队组建、球队注册和球员注册等赛事报名工作(“绿茵岁月”为本届赛事球员注册、赛事安排、信息发布、数据查询平台)。 3、参赛球队还需在“成都职工”APP上进行报名,在“职工活动-运动”里,如实填报所有参赛人员信息;APP将对参赛职工的参赛资格进行审核。 (注:两项APP均按要求完成报名方可视为报名完成) 4.各报名参赛球队须按照大会统一制式的报名表逐项认真填写齐全后一式两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实在职身份),在2020年09月1日17点前,交组委会(彭州市天彭镇滨河路182号彭州市足球协会办公室)。 5.比赛信息公布渠道 绿茵岁月:彭州市足球协会 新浪微博:彭州市足球协会 微信公众号:彭州市足球协会 电子邮箱:scpzfa@sina.com 咨询电话:028-83887738 对公帐号:中国银行彭州支行1306 7321 0067 6.赛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赛事统筹:寗 兵(13678183908) 竞赛管理:张龙建(13568956587) 裁判派遣:侯 强(13402804230) 球员注册:姚 虎(18109054442) 行政后勤:日拉曲(19983479267) 财务管理:代 艺(18980947085) 7.报名参赛的单位,须按规定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用以承担本球队在比赛中遵守赛会纪律和秩序。待比赛全部结束后,根据实际违纪情况,保证金的余额将一并退还各球队。如果在比赛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主办方将全额扣除保证金并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二)参赛球队、运动员资格及审核办法 1.球队参赛资格 市直机关部门(局)最多可由3个单位组队参赛球队,乡镇单独组队参赛。 2.运动员参赛资格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适宜足球比赛的成年人。 (2)参赛球队运动员必须是参赛单位(部门)机关或外派(挂)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 (3)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各单位以公务员、事业人员,派遣制或临聘制人员。 3.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核办法 (1)公务员、事业人员 (2)派遣制、临聘制人员 提交至少为期1年(365天)的用工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并加盖代表单位的公章。(注:未提交用工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的人员,均被审核为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名参赛。) (3)参赛运动员不得多队重复报名参赛。 (4)运动员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适宜参加足球比赛,如队员发生意外事故,由参赛单位全权负责。 (5)参赛球队须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比赛场地途中及比赛中)或其他能保障参赛球员因比赛而受伤期间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其它待遇。 (6)运动员编制性质未如实填写,组委会将根据相关举报和证据作出相应处罚。报名结束后公示球队花名册,接受审核,3天公示期结束后,组委会不再接受任何关于参赛资格的举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为8人制足球赛,每队上场8名球员(必须有1名守门员)。 (二)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三)比赛方法:参赛的球队先分组进行双循环小组排名赛,根据小组积分成绩排名决定进入下一阶段名额,直至决出前三名。 (四)比赛用球使用5号球。 (五)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各队领队(教练员)到第四官员处签到并领取球员登记表,填写上场的7名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每场比赛每队可替换4次共7人(上下半场各有两次替换),队员一经替换下场不得复上,未填报的替补队员不得上场比赛。 (六)上场参赛资格。 参赛球员首次上场比赛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验证身份后方可上场参赛。 (七)参赛球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红牌或在不同场次累计两张黄牌将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另行追加处罚的除外),停赛处罚带入淘汰赛阶段(小组赛阶段的一张黄牌不带入段淘汰赛);淘汰赛阶段处罚带入决赛阶段。 每张黄牌处以50元罚款,每张红牌处以100元罚款,罚款从球队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八)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时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九)比赛一经确认报名须按时完成所有比赛,凡弃权比赛的球队,将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场次比赛费用及违规行为处罚,次年赛事保证金增加20%。 放弃比赛资格两场(包括两场)或以上者,被视为弃权所有 比赛(所赛比分均按0:3告负),组委会将扣除所有保证金,次年赛事保证金递增50%。 (十)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将协调安排其他时间补足剩余比赛。 (十一)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放弃本场比赛。 (十二)各参赛队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等基本信息须与“绿茵岁月APP”以及报名单上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与短裤的预颜色必须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注:同一场比赛中,如客队比赛服颜色与主队相同,则判定客队0:3负)。 (十三)球员比赛服装上的号码区间:1-99,上衣后面的号码高2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厘米;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上场比赛。 (十四)球员一律只能穿AG、碎丁足球鞋(布面/皮面均可)上场比赛。所有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未戴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1.冠、亚、季军球队分别获纪念奖杯1座,奖牌23个。 2.最佳射手奖纪念奖杯1座。(备注:如射手榜进球数相同,则由名次靠前的球队的球员获得最佳射手奖。) 3.集体奖(证书) 第1-3名:一等奖 第4-8名:二等奖 第8-16名:三等奖 (二)计分办法 1.小组赛阶段常规时间内获胜一场积3分,平积1分,负积0分;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含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两队积分相等时,双方比赛获胜者,名次列前; (2)三队积分相等时,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九、裁判长、裁判员、纪律委员会委员由彭州市足协统一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归彭州市足球协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比赛纪律处罚,参考《成都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彭州市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